在徐颖的工作记录中,还有一个人,让她印象非常深刻。那是她工作后接手的第一个求职者。
她叫王艳,是一名成骨不全患者,江城大学财会专业毕业,在她毕业时,因为多次找工作碰壁,于是,就找到了残联。她希望找一份月薪两千元左右的工作(在江城属于中低档),只要自己能胜任,是否对口都无所谓。
但是,徐颖翻来查去,发现手头的工作岗位都是一些简单的体力工种,或者技术工种,都不太适合。因此,徐颖只好留下了她的联系方式,表示后续会给她留意。
这件事情过去之后,徐颖也的确开始留意为她寻找适合的工作。不过,一直都没有找到。在她登记完两个月后,徐颖又给她打了一次电话,询问她的情况。当时,她还没有找到工作。直到2016年初,终于来了一个会计事务所的工作,负责资料整理,月薪两千。看到这个工作后,徐颖很兴奋,觉得,终于可以和王艳交代了,这个工作正好适合她。
于是,徐颖便兴奋地给她打电话,说有工作了,不过,她却给了徐颖一个意外的答复——她已经有工作了,在一家金融公司工作,月薪五千。
听到这个消息,徐颖既尴尬又高兴,高兴她找到了称心的工作,尴尬的是,自己的电话似乎太晚了,所以,显得有些多余。何况这个收入……
徐颖深深地体会到,作为一名残障人工作者,她们的效率实在是太低了。而这个问题出现的原因却有很多:
二是,残联所拿到的工作岗位,种类也非常有限,大多都是针对低学历的人群,相应的报酬也很低,甚至低于市场平均水平。即使有符合条件的残障人,看到较低的收入也会有所犹豫。
第三,即使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在工作内容上达成共识的情况下,却往往因为工作环境的无障碍条件有限,从而,无法让残障人正常工作,因此,不得不放弃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。
而残障人士这边,来残联找工作的,一般也都是学历低、残障程度重,家庭条件差的,偶尔能有高学历、能力强的,但可能基于自身的条件,他们对工作的要求比较高,在社会上处处碰壁,基本上残联也无能为力。
徐颖偶尔也会看同事们在“残疾人就业援助月”或者大学生毕业季筹办“残疾人专场就业招聘会”。但基本上遇到的问题,和她平日的工作遇到的问题一样。她不只一次地想,其实她们这种存在,有些奇特,有些不合理。
如果残障人从小就有机会和所有人一样接受平等教育,如果所有的企业都能一视同仁,如果社会的无障碍发展得完善,如果企业能够给残障人士提供相应的支持……
可惜,这些都只是如果。徐颖知道,不管再不合理,她们目前在做的,是面对现实的权宜之计。并且这种权宜之计,只能解决很小一部分人的问题。
因为,在现阶段,残障人士就业的道路上,除了残障人士的职业技能培训,职业介绍,还缺很多很多。而这些缺少,最后都只能由残障人用失业来承担。
然而,即使不合理,但徐颖觉得这种权宜之计,从她个人的角度来看,现阶段仍旧必须存在。因为在这样的体制下,在这样的态度包围中,这也不失为一条道路,总会服务到一部分有需要的人。,从徐颖个人来讲,能解决一个是一个吧。否则,否则,这部分人也没了希望。
要解决残障人的就业问题,平等和不歧视大概是最重要、最基本的前提。有了这个前提,残障人作为人的资格和尊严才得到平等承认。没了这个前提,整个残障群体就被排斥在社会各个系统之外,如徐颖一般任劳任怨的工作,也只能从不平等和歧视制造的失业人海中一个一个的“打捞”。这样的做法确实就是“权宜之计”。
不过权宜之计也是必要的,因为问题已经存在,暂时纠正不了结构性的问题,我们总要做点什么。既然要做,残联就成了官方指定的“解决问题者”。然而,如果我们还想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这样的设置可能是南辕北辙。回到常识,残联的角色应当是督促和协助人力资源、民政、劳动、教育等各个政府部门把残障人的就业纳入这些部门的日常工作。这样做才算得上好的权宜之计,在各部门、各领域的协作中等待立法完善和民智开启,说不定就能有制定一步反歧视法并且能够有效落实的那一天。如果按照现在的方式走,残联在残障人生活的所有方面都独当一面、大包大揽,那大概只能为风雨飘摇的残障人撑起一把小伞,走到哪儿算哪儿了。如果残联足够成功,说不定最后能为残障人创造一个独立的小天地,残联做王,残障人做臣,不知道那样是否实现了残联的初衷?